为正义而战:由法院颁布的驾驶禁令数量下降了62%

“为正义而战”运动的目标之一是游说在判决时更多地使用驾驶禁令,并对那些在道路上死亡或严重受伤的人延长禁令。

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早上6:50
更新 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下午3:41

活动人士支持这一呼吁,并认为更多地使用驾驶禁令将对司机的危险行为起到威慑作用。

然而,数据显示,法院下达的驾驶禁令很少见,而且越来越少。

从2005年到2015年,他们从大约15万人减少到不足6万人。

“道路和平”是一个为车祸受害者设立的慈善机构,其倡导和司法经理艾米·埃伦-托马斯说:“在道路上犯罪的司机被送进监狱的情况非常罕见。通常只有当他们杀了人,才会被判入狱。

“对于不导致死亡的危险驾驶违法者,只有不到一半的违法者会入狱。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认为驾驶禁令发挥了如此关键的作用。

“我们认为危险驾驶应该实行更长的禁令,法官不应该让司机下车。

“事实上,颁布的驾驶禁令越来越少,而不是越来越多,这意味着我们走错了路。

“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已经有了驾驶禁令,但其他禁令是可自由决定的,比如使用手机,尽管有证据表明它与酒后驾驶一样危险。”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驾驶禁令总是一种威慑。

“如果你剥夺了开车的机会,它会对人们造成严重打击。

“司法系统需要重新考虑驾驶禁令。他们是真正符合罪行的惩罚。

“驾驶是一种特权,而不是一种权利,当这种特权被滥用时,就应该被取消。

“我们会呼吁法院更多地使用驾驶禁令——对最严重的违规者实行短期、长期和终身的驾驶禁令。

“应该对危险驾驶造成死亡和酒后驾车造成死亡实行终身禁令。

“量刑指南应该建议对较严重的罪行实行更长的驾驶禁令。

对于即决犯罪,即使是短暂的禁令,如果经常实施,也应该能阻止违法行为。

“对于因粗心驾驶或使用手机造成严重伤害的,应给予驾驶禁令。

“因涉嫌违反强制性驾驶禁令而被逮捕的司机应立即被禁止驾驶。

“这应该是一个驾驶执照的条件,而不是在定罪前的判决。

他说:“法官需要接受培训,让他们认识到驾驶禁令作为一种威慑的重要性。

“如果法院处理不了,那么DVLA应该承担更多禁止司机的责任,就像他们已经用罚分做的那样。”

英国自行车协会资深道路安全和法律活动家邓肯·多利莫尔(Duncan Dollimore)表示:“对于对驾驶违法行为的判决,我们最大的担忧是没有充分利用取消资格的法律。

“我们认为,法院忘记了驾驶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种特权。

“我们希望看到更多的违规者被取消驾驶资格,更长的禁赛时间,并考虑终生禁赛。”

道路安全慈善机构Brake的活动总监加里·雷说:“我们认为,一旦作为保释条件起诉司机,那些造成严重伤亡的司机应该被禁止上路。”

“起诉通常需要几个月才能到法庭。在许多情况下,被指控的司机可以在这段时间内继续驾驶,这可能会将其他人置于危险之中,而且往往是在事故发生的同一个社区,给遇难者家属带来进一步的痛苦

“我们不高兴的是,许多罪犯利用情有可释的情况一次又一次地主张允许他们开车,说不能开车会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困难。

“但后来被允许开车,有时那个人会去杀人,给另一个家庭带来极大的困难。

“开车是一种特权,而不是一种权利。你没有权利把别人置于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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