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儿童进行性侵犯而被判刑的男子

一名男子因性侵儿童被判处5年监禁。

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3:19
更新 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4:24

52岁的迈克尔·斯特朗Witton公园,斯托克顿在t恤上,被判有罪的一致在艾尔斯伯里刑事法庭陪审团周五的一项煽动一个女孩14岁以下的承诺的行为严重猥亵罪和一项导致或煽动一个女孩13岁以下性活动。

2005年8月至2007年8月,牛津大学发生了煽动13岁以下女孩进行性行为的罪行。

1990年9月至1991年12月,在米尔顿凯恩斯发生了煽动14岁以下女孩犯下严重猥亵行为的罪行。

他因米尔顿·凯恩斯案被判两年监禁,因牛津案被判三年监禁,并将连续执行。

他还受到了性伤害预防令和限制令的约束。

布莱切利儿童虐待调查部门的探员马库斯·米勒说:“斯特朗让受害者在审判中经历了提供证据的过程,并声称他们相互串通,以弥补罪行。

陪审团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在短短23分钟内就做出了两项罪名成立的判决。

斯特朗的行为对受害者及其家人产生了持久的影响。我赞扬他们支持此案的勇气,希望这次判决能帮助他们走出生活中这一痛苦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