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判强奸七岁女孩

一名33岁的男子被判性侵一名7岁女孩和一名8岁女孩。

ABCDE NNL-160504-12273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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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邓肯,原名迈克尔·麦高恩,来自布莱切利新月区,昨天被判犯有一项强奸7岁女孩罪和一项猥亵8岁女孩罪。

艾尔斯伯里刑事法庭对他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审判。

强奸罪行发生于1996年12月至1997年12月之间,猥亵攻击罪行发生于1996年4月至1996年11月之间。

2015年9月,在艾尔斯伯里刑事法院,经过为期一周的审判,邓肯在1996年4月至1996年12月期间对强奸受害者的一项猥亵罪被判有罪。

这些罪行发生在米尔顿凯恩斯,当时邓肯14岁。

邓肯于2014年3月10日被捕,并于2014年9月29日被控犯罪。

布莱切利儿童虐待调查小组的调查警官马库斯·米勒说:“被告对两名非常年轻的女孩犯下了可怕的罪行,然后又否认了这些罪行。受害者不得不通过法律程序来重温这些罪行,我很高兴陪审员判了他有罪。”

他补充说:“我想赞扬受害者和他们的家人举报这些罪行的勇气,我希望这些定罪可以结束一些事情,并让其他人放心,泰晤士河谷警方的工作是确保那些犯下此类罪行的人面临他们行为的后果。”

邓肯因上述所有罪行将于2016年5月3日在法庭上被判刑,目前尚未确认。